按照省住建厅、省财政厅《关于申报2016年省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试点项目的通知》(陕建发〔2016〕85号)要求,5月30日—6月7日,省住建厅、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分别赴合阳、汉阴、城固、岐山、乾县、富县、神木、蓝田8个申报县实地考察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情况,陕西PPP服务中心主任马莉同志作为专家组成员全程参与评审考察工作。近日,省住建厅、省财政厅将综合考察各县的试点申报和项目推进情况,研究确定5个省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县。
按照《通知》要求,未来三年,省级财政将对入选试点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,专门支持县城重点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。此次试点工作的开展,将进一步提高我省城镇基础设施专项资金使用效益,鼓励和引导各县推广运用PPP模式,加强县城基础设施建设,提升城市整体环境和承载能力。